住家護理轉移民
住家護理是加拿大專門針對老幼病殘的家庭護理需要開設的吸引外籍護理人員的工作機會。申請者必須有加拿大雇主的工作合約,並符合個人條件要求。該計劃主要針對有老弱及幼兒護理訓練和工作經驗,在英法語方面有一定基礎的,並有意在加拿大工作並移民的有誌之士。
在雇主同意的情況下,申請者也可攜家屬及子女同時入加開展工作。家屬有權在加拿大申請工作許可證,子女也可持學習許可證就讀當地學校。
住家護理人員在完成兩年全職護理工作後,即可申請全家永久居民權。工作期間,護理人員及家人也受到加拿大相關權益機構和法律體系的保護。
條件要求:
有相關的護理經驗,包括半年以上的專業培訓,或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適合護士和幼兒教師等於老年及幼兒護理有關的行業者。
有一定的英/法語溝通能力
有加拿大雇主的工作合約
申請流程:
加拿大雇主向勞工部申請雇傭海外護理人員許可 ( LMO)
海外護理人員用LMO向移民部申請工作簽證
海外護理人員攜工作簽證前往加國工作
加拿大雇主必須提供符合勞工法的工作環境及報酬福利等
護理人員履行合約工作滿2年後,即可向移民部申請全家移民
拿到永久居住權的外籍護理人員可享受像當地人一樣的社會福利,並有權選擇其他工作。
註:如加國雇主同意,海外護理人員可攜帶子女入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