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團聚
家庭團聚是加拿大政府對移民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也是加國政府對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作為加拿大移民及公民,您也可以擔保親人來加國團聚,共享生活。
擔保團聚移民申請是由兩部分組成,首先擔保人要獲得擔保資格,即有足夠的合法經濟來源以保障被擔保人在加拿大的基本生活;被擔保人要符合各項移民要求,特別是與擔保人的真實關系及健康和安全背景的檢查等。
配偶與兒女
擔保人只能擔保伴侶、子女、
配偶/伴侶(包括異性及同性)是指合法夫妻/同居一年以上的伴侶/及以夫妻名義生活但兩地分居的伴侶。彼此在經濟及精神生活上相互依靠的真正伴侶。
子女(包括血緣及領養)是指19歲以下在經濟上依靠父母的未婚子女,及25歲及以上的在經濟上依靠父母的全職學生,及無生存能力的身體殘疾子女。
加國政府對此類申請有不同的優先辦理次序,伴侶及子女擔保移民往往會得到優先處理,最快的可在半年之內登陸加拿大。